眉毛阿优

烧香祈福0.99元

 

《爱眉小札》

好想坐在海边吹口琴...

皮克特小忧:

送给我挚爱的@嗅嗅阿优 








Summary:所以生命啊,它苦涩如歌。


 


 


 


|一个一个走过


 


“你要去哪儿?”


“去大海里,去死。”


 


她把头盔丢给我,拍着机车座示意我坐上去。我说咱俩素昧平生,我要死要活跟你没关系你别管我。她给了我一巴掌,拽着我的头发像是要把我送上断头台——她真的这样做了,我的脑袋被困在小小的头盔里,绑带好紧,刚刚耳光用的力度好大,我觉得脸疼脖子疼下巴也疼,疼得嗷嗷叫唤,她冷笑道怕疼还想死?


 


挣扎无用,她把我摁在座位上,自顾自点了一支烟。我让她给我一口,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种要求,可能是因为《古惑仔》里就这么演过,陈浩南受伤,胸膛上有好长一道刀口,他的好哥们儿就喂烟给他(但是那支烟加了料,这个女人肯定不会加)。可我和她算不得好哥们儿,她还是把护镜掀上去,烟进了我的嘴里,雾从鼻孔里出来,好呛,但是过瘾。没加料,我应当不会被关在笼子里拳打脚踢。


 


抽了红塔山,我问她有南京吗,她把护目镜给我扣好,没答话。


 


早前我在沙滩上留了一封遗书,现下找不到,应该是被海水冲走了。今天涨潮很早,我一步一步走向海里,沙滩随着我一起凹陷下去,我看着浪把小孩堆砌起来的童年淹没,把新娘婚纱的裙尾淹没,把摄影师的花束淹没,把我的身体淹没。我听到有人喊快救人,我回头:没用的。没人听见,也没人救我。


 


下一秒我要在窒息的世界里睁开眼睛,这片海域好干净,我能看到珊瑚吗?我能听到已逝的人的呼唤吗?我能彻底告别过往二十年的人生吗?答案只有在濒死的那一刻才会揭晓,我等待地球上最晶莹的眼泪把我包裹着,就差一秒、就差一步。


然而一只手把我拉回去,把我的灵魂从地狱的门扉前打捞上来,把我的浸湿的疑问抖擞个干干净净。


 


“你叫什么?”


“不想告诉你真名。”


“我应该叫你什么?”


“你哪来那么多问题。”


 


我烦躁地甩开她拽着我的手,但是还坐在后座。她什么也不明白,她是猫哭耗子假慈悲,她为了自己的仁义道德才救我,我不需要她救。但我没说出口,因为她始终笑着,眼睛亮亮的,没什么攻击性,她身上还有烟味儿,我当时就意识到喜欢看这双眼睛,但是我不喜欢这个味道——所以我才拼命地闻,这个世界总是不遂人意,我避不开,那我就陷进去。


 


“跟我比较亲密的人都叫我眉毛,更亲密的人叫我阿优,看你想叫什么。”她很耐心,没问我为什么寻死,比我遇到的任何人都耐心。


“眉毛?你的兄弟姐妹是不是还有叫鼻子嘴耳朵的。”我意识到我的头抬得太高了,显着很刻薄,说出来的话也很刻薄。但是我不改,我从来如此。


“你这小朋友,说话一点都不中听。”眉毛乐呵呵的,晚风拂过她的鬓角,她不为了取悦任何人而染蓝的发尾,就像是藏地腾升起来的火花,噼里啪啦地烧着,那样热烈,然后人们从中看到欢愉,然后人们想起数万年前从天而降的火种,然后人们口口相传:那是光明。


 


我扭过头,给了她一个假名字:别人叫我小千,但是我希望你叫我小忧…忧郁的忧。别想多了,给你假的只是单纯因为我不想认识你。她耸了耸肩,无所谓的样子。我的目光随着她的移动而动,眼瞧着她在沙滩上写名字。先是“阿优”,然后是“小忧”。


 


今夜的月亮太黯淡,没有人会夸它美,也没有人会讲死而无憾。潮汐你追我赶,就像追风筝的小孩,终于有一位遥遥领先,割断了别人的风筝绳,把名字卷到海里。


 


“现在我们俩都死过一次了。”


“这算什么?合葬吗。”


“这算殉情。”


 


我被她堵得说不出来话,她拍了拍我的肩膀,而后跨上前座。我忽然想起来这个画面好眼熟,先前见过菅田将晖这样载过小松菜奈。是了,溺水小刀。遗憾的是眉毛的头发比海要蓝,我的头发比火要红,我们谁也没有菅田将晖的白发。


 


引擎发动,我问:你要去哪儿?你要带我去哪儿?


你想去哪儿?你不说出个目的地我可就要带着你沿海飙车了。


……


喝酒去?


喝酒去。


 


 


|一个一个错过


 


诗人大多疯疯癫癫,能拯救他们的只有夜晚和酒精。我曾在这句话底下贴上便利贴,挥笔写下两行字:可惜写诗会饿死,诗人一定会死。彼时我高中的同桌鄙夷帝看了我一眼,问我你是不是对浪漫过敏。


 


诗人死了,这是所有出了诗集的诗人的归宿。一个女子在诗人的诗中永远不会老去,可诗人他自己却老去了。我觉得我言之有理。我得意地看着同桌,同桌戳穿我:少拿沈从文诓我。我说我怎么可能拿沈从文骗你呢,你又不是张兆和,你只能是高青子。同桌歪着头,故作深情的姿态靠近我:我们相爱一生,可一生还是太短。


我推开她:去他妈的爱爱爱,我要去湘西!


 


错了,都错了。我确实不是沈从文,她也确实不是张兆和,更不是高青子,我们的资历太浅不配称文人,我们只会自恋。但我爱她。


我爱她,爱过她。没错,我是同性恋,我只对日记提及过。高一的时候我的日记本被翻出来,始作俑者当着全班的面读(包括班主任):她最近没有来琴房,我希望下次她来的时候还是穿着那件白色碎花长裙,和她的长发很配。我最近想她想得发疯,想她眉眼,想她修长的手指,想她悠扬的琴声……哈哈哈这是什么,琼瑶吗!


 


还给我。我被一个凳子砸到。


还给我!我被作乱者踹到了墙角。


 


班主任拉开我们(准确来说是拉开他们),他说再闹就送我们去处分。我站起身,摘下新配的眼镜,然后操起桌子上的眼镜盒砸向作乱者的脑袋,砸中了,那人没流血,太遗憾了,她应该和我一样疼的。


那时还是冬天,我在办公室里罚站,窗户还开着,我手冻红了。老师坐在凳子上,他问:你自己不觉得恶心吗。我抬起嘴角,觉得他特别可笑,我说你是不是在模仿南湘啊,要不我给你学一个顾里?他怒不可遏,把手机拍在厚厚一沓的教案上面:给你家长打电话。


 


后来故事怎么了?后来我被我爸妈揍得很惨,被摁着脑袋去看心理医生,心理医生和我爸妈说喜欢女生不是病,我爸妈骂他有病,不配穿白大褂。然后我正常上学,正常被排挤,还给骂过的人道了歉,当然是做做样子,事后我朝他们吐了口痰。我脾气很暴,对谁都没有好情绪,谁看我都不顺眼,我知道这是我应得的。等到高二去读了文科班,我遇到了我同桌。她听说过我的事迹,但是她没有给我异样眼神,只有:你好。


 


前桌是我初中同学,她见了我很吃惊。很长一段时间后我问她你当初为什么那么惊讶,她回答我:你和小时候不一样了。我确实胖了不少。不是这个不一样。那是什么?你以前对谁都很友善,学习也好,人也很快乐。


 


同桌也听到了,她揽过我的肩膀,自信满满地说:放心吧,以后她会快乐回来的。


 


“那你快乐回来了吗?”


“我们没有以后了。”


 


清吧开在海边,屋子里大体上黢黑黢黑的,只有一盏黄色的灯,我打趣它,这便是冰心的小桔灯原型了,眉毛说你自己知道此灯非彼灯。我们靠着窗边坐下,老板给我们上了长岛冰茶和可乐桶。我又点燃了一根烟,看着烟圈飘荡在这间暗室,就像大海里无数缕孤苦无依的魂魄。


 


“在认识我之前,她有一个特别好的朋友,我们叫她小A。我还有她还有小A三个人还在一起玩过…但我怎么也没想到小A嫉妒我们俩之间的关系,于是到处造谣说我喜欢我同桌…哦这不是谣言。她跟别人讲啊,我跟好多女生乱搞过,我是个不干净的、渣的。事情闹得很大,教务处主任都知道了。我同桌学习很好的,家里也很有钱,被捧着长大,根本受不了这些流言蜚语。就是高三上学期学期末,我被主任拉过去谈话,他让我有病趁早治病,或者私底下爱干什么干什么,只要不祸害别人就行。我不在乎呀,我习惯了。但是某一天我从学校的超市里出来,我捧着三瓶AD钙奶,我看见我同桌了,我喊她名字,她没回头也没等我,和小A手挽手走了。”


“你觉得我好笑吗?其实我从头到尾都知道自己做错了,我不应该对人冷冰冰的,不应该脾气不好,但是遇到她之后我改了好多啊。所以我还是想问,我做错了什么,我有什么错?”


“那么多人谩骂我、诽谤我、不理解我,我都全盘接受了,我都不在乎。但是她的离开真的刺痛我了。你说为什么有个人说她会救我,却又再次把我推进深渊?”


“毕业后有人告诉我,看过我同桌在我睡着的时候把校服披在我身上,看过她为了给我送伞从操场跑道器械室,看过她在本子上写我的名字加了个爱心,然后用修正带抹掉了——这还是回收毕业生旧书的时候被发现的。可是有什么用呢,说到底她不够爱。”


 


眉毛很认真地听着,可乐桶喝了两升又两升。她问我遗憾吗,我说遗憾啊,但是释怀了…这是我第一次在别人面前说这个,能说出来就是释怀了对吧。眉毛摇摇晃晃地站起来,她讲她是母胎solo,没谈过恋爱,但是懂得遗憾的滋味。我吼她:你不懂!你要是懂,现在新闻里就会多一个无名女尸的报道,尸体在海里被发现。


 


“为什么和我说呢?”


“因为我们萍水相逢,也有可能是因为我喝多了。”


她举起长岛冰茶和我碰杯,她听过《可惜我是水瓶座》,所以才讲杨千嬅偷偷给你发了邮件,内容是长岛冰茶会让你安睡。我迷糊了,脑袋晕晕的,我反驳她:你没谈过恋爱,倒是喜欢听情歌。你谈过,就该知道安睡是很困难的,只有幸福的人才配安睡。


 


眉毛点点头,而后在福禄寿的歌声里把长岛冰茶一饮而尽。她擦了擦嘴角:一杯敬自由,一杯敬死亡。


 


我喝了半杯,我说:一杯敬明天。


然后我把剩下的半杯倒在地上。


一杯敬过往。


 


 


|一遍一遍来过


 


山海不讲道理,太美了,美得想让人在这里过一生一世。我醉醺醺的,嘴里咬着拨片,手指拨过琴弦。尤克里里弹奏出来的不是乐章,是自由和逝去的理想,是暗下去的黄昏和血红的黎明,是愤懑和无可奈何,是我,是她。


 


眉毛是个画家,也是社畜。她讲她每天要打两份工,就为了一个转正的机会。最近终于转正了才有时间休个年假出来旅游,等回去后还是得加班加点,什么劳动合同啊都是废话。我让她放下工作好好做自己,她无奈地说有钱才配做自己,一切都是为了生活。我掐了一下自己,你看,我又住进自己的理想里了,总是那样不切实际。


 


风很给面子,吹过我却没吹过她和她的画板。我在胡乱的旋律里肆意大笑着,月亮藏进乌云里,水雾弄湿了我的衣衫,我不在乎。她不知在画什么,水桶里的颜色在不断变换。凌晨两点,海边只有我们两个人,整个世界都是我们俩的。


 


我们疲惫的时候共享过一支烟,我们酩酊大醉的时候拎着酒瓶撞进海里,我们一起放烟火,仙女棒好漂亮,令我想起童年时读过的卖火柴的小女孩,她在火焰里看到了好多从前的美好时刻。我点燃了第一根,没看到已故的故人。我点燃了第二根,没看到小时候无忧无虑的自我。我点燃了第三根,没看到同桌从前送给我的装了一千只千纸鹤的罐子。我点燃了第四根,火焰闯入他人的眼眸,我看向那双眼睛,炽热的,动情的。


 


眉毛同我就地生起火,我将尤克里里扔进火里,她将未干的画丢进去。她笑:我们都疯了。我说是的。火烧得很旺,我眼瞧着琴弦上沾了血——那是我的,画里有一个蓝头发和一个红头发的人,他们的双眼先行被火舌吞噬。


 


她讲从前想做画家,在校美术成绩也不错,但是白手起家的画家该怎么生活?我说我理解你,我之前想做撰稿人,我写了好多文章,有人赞美,有人不屑一顾,综合下来还是赞美多。后来有个人,她是个优秀的作者,我以前很欣赏她。她和我的朋友骂我,说我写的是鬼东西,说要把喜欢我的文章的人都加入黑名单,你觉得可笑吗?我同她素不相识,她居然这么讨厌我。你说为什么明明我什么都没做,却总能受到他人无端的恶意。眉毛共情能力很强,又或许是因为她也经历过。隔着火光,我替她擦了擦眼角。语言是世间最美丽的东西,也是最凶悍的。语言让你强大,又把你杀死。


 


“你是我见过最热烈的人。”


“你是我见过最温柔的人。”


 


我靠在她肩膀上,我说你知道吗,我想给这个世界一拳。眉毛说她也是,但是得先挣钱。我笑了,我们就这样坐着,直到海街商店又点起灯,海鲜店的老板支起帐篷,日出金红色的光斑驳了我们一身。


她拿出手机同我自拍了一张,以便于我们能记得,我们都曾璀璨过。


 


 


|一声一声笑着


 


纹身机裹着绷带,在纹身师的手里有节奏地划过人的皮肉。眉毛没要求打麻药,清醒地看着自己的手指上被刻下英文字母,五个手指,刚好组成Crush。我也纹过身,懂得纹在手指上和纹在手肘的疼痛程度是相似的,说痛不欲生不为过。而她始终很平静,像是凌晨时我们看过的海。


 


我扭过头,墨镜在我颔首时滑下来,它也懂得我不忍心去看。眉毛嗤笑一声,调侃叛逆如我,怎么这点东西都接受不了。我说不是不能,是光看着画面就能感受到十指连心的疼。小型色料杯见了底,我知道一会儿还要覆一层膜,揭开后这一周都不能再同她下海。


 


眉毛不是一时兴起,她是这样说的,但我认为不是。于是她摊开手:好吧,我对你好像有了crush。我毫不惊讶,我说好巧我也同感。


那你纹身吗?


纹一次就够了。


 


我卷起袖子,手肘上是一串拉丁语:tempus。意为时间盲目,人类无知。眉毛翻了个白眼:你也是人类。


“所以我们都是无知的。”


 


她在我的生命里出现了十二天,我总会想起来陈奕迅演过的《十二夜》,十二个晚上过去,我就会厌弃或忘记她。但是没有,我与她永远都是第一夜。她对我的事情没有好奇,全是我主动告诉她,我甚至讲了我为何寻死,想在海里离开,只是因为我热爱大海,我这辈子没自由自在地做过热爱的事情,而我最终死于我热爱的,也算是死得其所。我还有一封遗书留在岸上,里面字很少,却足够交代我的人生。


 


“遗书写了什么?”


“记得在我的墓志铭上写四个字:欢迎光临。”


“那我的墓志铭就写:来看我得带喜茶。”


“不如合葬?”


“你想的够远。”


 


不想活的原因实在太多了。去了大学后发现大学也没有想象中那样好,学校不过是个微型的社会。人际关系啊,学业啊,恨啊,累啊,堕落的前程啊。所以如果有下次,别救我了。你知道我不爱这个世界的,这个世界也并不爱我,我缺爱,但是又在抗拒爱。


 


我不知道我爱她什么,爱她能救我,爱她不食言,爱她的陌生,爱她的坦荡,爱她温柔而自在地生活,爱她懂得苦尽甘来的滋味,爱她在我的手背上画一只小狗,爱她的纹身,爱她爱我。倘若她是我的世界,我会爱整个世界,然而我的世界里不只有她,她的世界里也不只有我,我们注定是过客。她于我而言就像是意大利那个夏天、那辆车上下来的奥利弗,攀爬过高墙,走过跌宕起伏的山谷,沉溺在大海里,最终她也不过是墙上的尘埃,山谷的风,大海中的泡沫,留不下,带不走。


 


“你不爱这个世界?”


“不爱。”


 


“你爱我。”


“我爱你。”


 


 


|一次一次放过


 


我曾经在网上看到过一句话:我不能离开神山,你带一枝格桑花走吧。那时觉得好浪漫,也好悲剧。一个旅人在长途跋涉后经历了一段永生难忘的恋爱,但故事总有告别的时候。你看一些HE爱情小说的最终结尾一定是主人公们终成眷属,但作者没有写柴米油盐酱醋茶,也没有写从情深到相看两厌,兰因絮果,唯有遗憾,好结局也可能是坏结局的开端。世间动人的爱情大多都以悲剧告终,梁祝或是罗密欧与朱丽叶,你要知道正是轰轰烈烈的爱和盛大的消亡才会深入人心。我不想前程想钗裙,我不敢看观音,她却想,她却敢。


 


所以我与她相拥,把泪落在她肩膀上。


“如果你想离开,我可以带你走。”


“我不能离开这个岛屿,你带一滴眼泪回去吧。”


没有殊途同归,永远形同陌路。


 


我以为世界会在她离去时轰然崩塌,但是没有。太阳依旧升起,月亮依然拥有阴晴圆缺。


我不能直视太阳,我生平只看过一次满月。


 


这十二夜我们每晚都依偎在一起,看《海角七号》、《海街日记》、《海的女儿》,她最喜欢海角七号,我说你只喜欢里面的情书,她默认了。没有接吻,没有牵手,没有干柴烈火,只有两个漂泊的人面对面相遇,肩并肩失散,背对背渐行渐远。我望着她离去的背影,喊着:阿优,别记得我。


 


童年时期喜欢玩你追我赶的游戏,我藏在大人的车库里、藏在假山后,藏在树上,我总是会赢得这场游戏。通常都是别人找不到我,我会在藏匿的地点发呆,从白昼到黑夜,有时候别人会把我遗忘掉。我那时还会庆幸被遗忘,而现如今我怕了,我怕被遗忘又期冀她遗忘我,我没有给她联系方式,我们的合照只在她的手机里,我很快就忘了坐在她后座时环抱过的腰,忘了她手上泛红的纹身,我忘了,我忘了——我在说谎。


我什么都记得,我记得机车,记得烟,记得长岛冰茶,记得日出,我记得阿优,我找不到她了。


 


她的身影终于消失在这座岛屿,她所说的crush,最终变成了绵长而又细密的爱。我给她的名字是假的,但我是真的,我们是真的。




但。


 


我转身,向大海走去。


 


 


 


——End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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